網路繳稅
- 更新日期:2024-11-21
- 張貼日: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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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範圍
1. 查(核)定開徵稅款(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字者除外)、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娛樂稅。
2. 申報自繳及代徵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申報自繳稅款及開立繳款書自繳稅款、娛樂稅申報代徵稅款。
3. 違章罰鍰(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字者除外)、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娛樂稅。
4.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均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
5.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前述適用範圍之分期繳納案件不適用,但免加計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
(二)適用期間:繳納(展延)期間內。
(三)時效
1. 娛樂稅申報代徵稅款及查(核)定開徵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期間/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2. 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印花稅彙總繳納申報自繳稅款及開立繳款書自繳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
★前揭已移送強制執行者,為「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 書」繳納截止日當日24時。
(四)繳納工具
1. 晶片金融卡 (不限納稅人本人名義持有之晶片金融卡)。
2. 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並繳稅案件,請參考該網路申報繳稅說明操作。其餘繳稅案件請參考網路繳稅服務網(網址同上)系統操作說明,或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之繳稅流程轉帳繳納稅款。
3. 晶片金融卡繳稅參加銀行(另開連結視窗)。
(五)扣款日:繳納當日,即時扣款。
(六)繳納方式
1. 網路繳稅服務網(網址同上):線上繳稅→依畫面指示操作→繳稅方式選擇【晶片金融卡】→核對繳稅資料→確認付款。
2.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同上)
(1) 適用範圍:限定期開徵之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全年度經申報隨時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稅款在繳納期間內皆可查詢繳納。
(2) 查繳方法: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金融憑證(檔案/卡片)、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或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號(限使用牌照稅)查繳→核對資料→點選電子繳稅(連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 →【晶片金融卡】→確認付款(網路申報操作手冊.pdf)。
3. 行動支付:下載註冊並開啟行動支付APP→綁定【晶片金融卡】→繳稅→確認付款。(適用範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違章罰鍰。)
★繳稅服務網站(或APP業者、扣款銀行)提供(或回傳)即時查詢之《繳納紀錄》(或交易
(七)繳稅證明申請
1. 本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申辧櫃櫃/申請繳納證明單一窗口)。
2.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電子傳送服務/轉帳通及證明)。
3.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
(八)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提醒您! 為免誤觸釣魚或詐騙網站,透過網路繳稅,請直接點選網路繳稅服務網(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手機掃描繳款書上TWQR圖示碼連結前述網址繳稅。如運用Google、Yahoo等瀏覽器搜尋「財政部繳稅網」、「線上繳稅」等關鍵字,請務必再次確認網址是否相同。另搜尋引擎置頂列,倘出現繳稅網站之廣告或跳出類似視窗,請勿點擊,以免權益受損。 您如有繳稅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