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牌照稅
91.
註銷牌照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
使用牌照稅
92.
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應依規定辦理變更手續,以免觸法受罰
-
使用牌照稅
93.
逾期使用臨時牌照,小心受罰
-
使用牌照稅
94.
7月份開徵汽機車燃料費,非使用牌照稅,分辨清楚免煩擾。
-
使用牌照稅
95.
使用牌照如有移用,裁處二倍罰鍰!
-
使用牌照稅
96.
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未辦理復駛或重新領牌前,請勿使用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
使用牌照稅
97.
使用廢車一站通或監理服務網申辦車牌報廢或繳銷時,別忘了繳納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98.
社福團體和機構與地方政府簽訂提供長照接送服務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99.
身障免稅車輛超過2400CC者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
使用牌照稅
100.
繳稅確認單,貼心提醒民眾便捷繳納使用牌照稅,勿未繳稅遭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01.
車主死亡繼承人應儘速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手續,以免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02.
吊扣牌照車輛勿移用他車號牌避免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03.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請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
使用牌照稅
104.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免稅車輛,請注意重新鑑定日期,以免逾期恢復課稅!
-
使用牌照稅
105.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印載繳納截止日無誤
-
使用牌照稅
106.
欠稅車輛停放路邊視同行駛道路仍須補稅處罰!
-
使用牌照稅
107.
車主死亡,繼承人應儘速辦理過戶,以免車輛遭註銷牌照後繼續使用而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08.
要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才符合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09.
「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分不清?!
-
使用牌照稅
110.
111年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請如期繳納!
-
使用牌照稅
111.
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使用牌照稅
112.
使用牌照稅可透過多元管道繳納
-
使用牌照稅
113.
臺中全國首創主動助身障者免牌照稅年逾千萬
-
使用牌照稅
114.
111年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請如期繳納!
-
使用牌照稅
115.
車輛過戶後辦妥繳銷手續致溢繳稅款准由新車主申請退稅
-
使用牌照稅
116.
150cc(含150cc)以下機車不需繳納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17.
貨車如加裝座椅,請記得辦理車種變更手續
-
使用牌照稅
118.
買賣車輛仍應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守護自身權益!
-
使用牌照稅
119.
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則所有繼承人應共同負擔該車輛之應納稅捐及罰鍰
-
使用牌照稅
120.
車輛出售應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