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牌照稅
301.
車輛擅自變更機件或加裝座椅,經查獲將處使用牌照稅2倍之罰鍰 (1)
-
使用牌照稅
302.
2400cc以上免稅車輛如未繳納差額稅款開車上路會被處罰
-
使用牌照稅
303.
身心障礙者應辦理重新鑑定惟到期未重新鑑定,無免徵使用牌照稅之適用
-
使用牌照稅
304.
欠稅、註銷牌照車輛停放公共道路仍會被補稅處罰
-
使用牌照稅
305.
法院選定與身心障礙者同戶籍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車輛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嗎﹖
-
使用牌照稅
306.
公司名下垃圾車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307.
違章行駛借用車輛以車主為處罰對象
-
使用牌照稅
308.
原免稅車輛於身心障礙者死亡後,仍供同一戶籍二親等另一身心障礙者使用,續予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309.
車輛暫不使用,可否免繳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310.
免稅車輛經註銷牌照後使用公路被查獲,如免稅條件未變,免補稅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