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稅
231.
無償提供私有地供政府機關使用免徵地價稅
-
地價稅
232.
透天厝1樓營業,2樓以上若無營業仍可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地價稅
233.
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租稅優惠記得要申請喔!
-
地價稅
234.
戶籍遷出再遷入,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須重新申請
-
地價稅
235.
地價稅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不需每年重新提出申請
-
地價稅
236.
騎樓供公共通行,可否減徵地價稅?
-
地價稅
237.
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為何要被改課一般用地稅率?
-
地價稅
238.
由大廈管理員簽收的地價稅稅單仍屬合法送達
-
地價稅
239.
與長輩相鄰房屋打通供自住使用,戶籍僅設籍於一處,2間房屋之地價稅可否合併適用優惠稅率?
-
地價稅
240.
提醒買賣房地產的民眾,地價稅是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當天記載土地所有權人,為全年度之納稅義務人。

